关于调查2016年校园安保项目开展工作的通知
2016-04-20 14:31:46.217 | 发布者: 查看:897
丰台区教育系统各学校(园):
截至目前一些学校(园)已和保安公司签订了今年的保安服务合同,请已签订合同的学校将合同复印件报至教委保卫科,同时将签订合同情况的电子版发回保卫科邮箱,作为报销今年保安经费的依据。合同复印件上交时限为4月30日前。签订合同情况的电子版上报时限为4月25日(下周一)前,如有一校多址的情况,请将分校情况一并上报。
未签订保安服务合同的各单位,请暂停签订合同。
保卫科
201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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