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 最新通知--北京市丰台区第一小学

北京市丰台区第一小学(主校区)2023年招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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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丰台区第一小学(主校区)

2023年招生通知

    儿童你好:

欢迎你到本片区入学。

2023年小学入学审核采取线上审核方式,请我校服务范围内的本区户籍儿童家长、按本市户籍对待的儿童家长、父母自有住房的儿童家长,于61617:00前将审核所需材料按要求准时上传至指定邮箱(见下表)。于6179:00——17:00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查看审核结果,并于61816:00前按照已经划定的单一对应学校或入学片区上网填报志愿

其他非本市户籍儿童的家长,请于6179:001816:00,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填报志愿,不需向学校递交材料

 

★本片区内学校:

序号

学校

序号

学校

1

北京市丰台区丰体时代小学

5

北京市丰台区第五小学

2

北京市丰台区第一小学

6

北京市丰台区第七小学校

3

北京市丰台区第一小学丰益分校

7

北京市丰台区小井小学

4

北京市丰台区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8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丰台实验学校

 

★我校招生范围:

按就近原则,凡西四环以西,北大地一里以南(不含16号院),正阳大街以北,丰台西路17号以东系我校招生范围。请注意:主校区招生范围属于五里店街道,如果家长在填写儿童信息时写的是丰台街道,请在531日前修改。

四个社区及具体楼、门牌号如下:

【东安街头条社区】东安街头条1号院114号楼;东安街头条3号院12号楼;东安街头条15172021号楼;东安街头条18号院123号楼;西幸福街14号楼;西四环南路81号院15号楼

【东安街头条19号院社区】东安街头条19号院(西仓库)

【东安街社区】 福顺里小区1246号楼;丰台西路7号院12号楼;丰台西路15号院12号楼;丰台西路17号院1-4号楼;西安街甲2号院13号楼;西安街甲4号院12号楼;西安街4号院1号楼;西安胡同1-74号;长庚胡同1-17号;正阳大街乙 60号)

【北大地西区社区】北大地一里113号楼

★线上审核具体安排

审核顺序

内容说明

指定邮箱地址

第一顺序

儿童户口与父母房产地址均在学校服务范围内,且两地址一致的本市户籍儿童。(房屋产权全部归父母所有

ftyxrx1@163.com

第二顺序

仅有父母房产地址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本市户籍儿童。(房屋产权全部归父母所有

ftyxrx2@163.com

第三顺序

儿童户口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地址均在学校服务范围内,且两地址一致的本市户籍儿童。(需祖孙三代户口在同一个户口簿上,且房屋产权全部归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有

ftyxrx3@163.com

第四顺序

儿童父母的房产地址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本市户籍儿童。(房屋产权部分归父母所有

ftyxrx4@163.com

第五顺序

仅有儿童户口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本市户籍儿童。

ftyxrx5@163.com

第六顺序

儿童父母的房产地址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儿童(房屋产权全部归父母所有)。

ftyxrx6@163.com

第七顺序

儿童父母的房产地址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非本市户籍儿童(房屋产权全部归父母所有)。

ftyxrx7@163.com

第八顺序

服务范围内的集体户口、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儿童(无房产的),审核后参加多校划片派位入学。

ftyxrx8@163.com

邮箱需提供的审核材料(务必为材料原件清晰完整的扫描或拍摄照片):

1. 信息采集表(需家长签字);儿童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儿童本人页;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属于学校服务范围内京籍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的,需提供祖孙三代同一户口簿的首页及本人页(作为房主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亲或母亲、儿童本人三代人的本人页)。

2.儿童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中的“房屋坐落”地址页、产权发证时间页。军产房住户需提供部队开具的住房证明,军官证(转业证)以及近半年内的水、电费收据

3.按京籍对待的,根据不同情况需提供:儿童父(母)《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单》;《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父(母)现役军人证件、《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京籍父(母)户口簿首页、父(母)本人页。

4.继父(母)的,需提供有关儿童抚养权归属的法院判决书或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离婚协议书;养父(母)的,需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收养登记证》。

邮箱审核材料提交格式(务必按不同顺序对应的指定邮箱发送):

1.材料扫描或拍照原件,每个文档以“儿童姓名+材料名称”命名(如:张某户口簿首页、张某父母结婚证、张某父亲房产证)。

2.将所有材料电子版放至同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顺序+儿童姓名+家长手机号”命名(如:第一顺序张某138********),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上述学校顺序指定邮箱。

咨询电话:63812263-8210  63844630  

咨询时间:527日至77日的工作日,每天15:00-17:00

          617日、189:0016:00

★温馨提示

(一)为了使审核工作有序进行,请本学校服务范围内的本区户籍儿童家长、按本市户籍对待的儿童家长、父母自有住房的儿童家长按以上要求上传信息到学校邮箱,关注上传截止时间。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申请材料,将会影响儿童正常入学

1.  61617:00前上传材料的儿童,学校按顺位审核。当学位不足时,同一顺序中,以房产证取得时间或户口登记时间进行排序

2.  61617:001816:00上传材料的,待1617:00前上传的材料全部审核处理完毕后,再按上传时间顺序审核此时段上传的材料,学校电话联系家长告知审核结果。

(二)家长提供的证件材料须与信息采集表上的信息一致。若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交区教委相关部门处理。确定单校划片资格过程中如学位已满,将参与多校划片派位入学。

(三)自202191日起,儿童迁移户口或出生落户,如户主与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一致的(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除外),参加多校划片入学。

(四)我校自2021年起,自该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原则上六年内只提供一个本校单校划片入学学位(同一家庭的除外) ,不符合我校单校划片入学条件的儿童参加多校划片入学。

(五)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虽祖孙三代同户,但儿童户口不在此房产地址的,不能以此地址入学。

(六)今年入学的本市户籍、按本市户籍对待、非本市户籍自有住房的超龄儿童,2022年到教委备案通过的,需提交盖有区教委主管科室章的《信息采集表》或《备案表》。未到教委备案或备案未通过的,排在同类儿童最后审核。

                北京市丰台区第一小学

                2023526